基于委托人签署合同的便利性以及合同管理的便捷性考虑,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5年 3月 19日起将以下17个产品的合同签署方式由纸质签署变更为电子签署:
产品名称 |
招商汇金之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金之重阳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智远量化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智远量化对冲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证券智融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证券智远美丽中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金百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天马领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理成风景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君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好时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汇智之中新融创定增对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证券智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证券智远群英荟MOM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对于在2015年 3月 19日前已签署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客户,其签署的纸质合同继续有效,参与时无需重新签署电子合同;对于在2015年 3月 19日后新参与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需签署电子合同。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行为产生的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