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适应市场需求及业务变化,对《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
该次修订将一个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数量上限调整为3户,指南第2.1.2条修订为:“一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一码通账户。一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个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B股账户。”
对于2016年10月15日前自然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已开立的3户以上(不含3户,下同)同类证券账户,符合实名制开立及使用管理要求,且确有实际使用需要的,投资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对于长期不使用的3户以上多开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依规纳入休眠账户管理。
修订后的《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自2016年10月15日起实施。其余规定详见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特此通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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