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交易所发布《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2017年6月23日,深圳交易所决定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该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安排如下:
一、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300372
2、证券简称:欣泰电气
3、涨跌幅限制:10%
二、股票退市整理期的主要安排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17年7月17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欣泰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转让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欣泰电气是创业板第一家退市的公司,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根据交易所规定,创业板无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欣泰电气在退市后将一退到底,不能重新上市。
根据兴业证券6月9日公布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方案,退市整理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产生的损失不会得到先行赔付基金的赔偿。投资该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风险,为保护您的利益,在退市整理期如您仍需买入该股票,请到开户营业部临柜办理。
详见上市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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