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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落实执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招商证券 (2019-11-22 14:53)

【正文】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771日起,金融机构须对符合条件的新开以及存量金融账户开展涉税信息尽职调查。我公司依法履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账户持有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金融机构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并承担未遵守《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风险。为更好地协助投资者履行相关义务,我公司自201771日起对投资者在我公司新开立及存量账户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您拥有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请配合我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在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公司,并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公司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如您不配合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我公司会将您的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进行管理,或无法为您开立相应账户。若您的账户符合信息报送要求,我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对您的账户涉税信息进行报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账户持有人不得隐匿身份及资产信息,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有关金融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账户持有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我公司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的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准。相关内容敬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致电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5,也可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1120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政策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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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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