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参与“炒新”,除了投资损失的风险外,还有没有其他的风险?
招商证券 (2009-10-13 13:56)
【正文】
答:利用投资者的“炒新”心理,一级市场买入新股的主力借机拉高股价以实现巨大收益,中小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一方面使自身成为最终的“埋单”者,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还放大了市场风险。
个别投资者为追逐投机利润,可能会采用对敲、对倒、虚假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连续集中交易等手段,引起股价大幅异常波动,但自己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其交易行为已属违规。在受到证券公司的警示后,这些投资者应当及时纠正交易行为,消除对市场的不良影响。如果不听劝告,其行为对市场交易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深交所将会对其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届时,投资者将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对于涉嫌市场操纵或者内幕交易的,深交所还将依法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投资者将可能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因此,投资者务必要充分认识到违规交易的风险,做到依法合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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