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监察)〔2019〕130号
根据2019年08月15日各证券公司上报和信用帐户持有数据,我所发现大湖股份(600257)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0.057%。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08月16日
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行为产生的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