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智远量化8号对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本集合计划的封闭期为成立日后6个月”;“本集合计划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同时为封闭期结束日,则该开放日往后顺延一个工作日)及封闭期结束当月后每3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开放日可以办理参与、退出手续;管理人可公告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参与、退出集合计划,具体开放期设置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年10月18日开放办理招商智远量化对冲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集合计划《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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