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司修订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制定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我司新版风险揭示书自11月29日起开始执行,新申请开通沪深京市场公司债等债券权限的投资需分别签署《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开通公司债等债券权限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上述材料,充分理解相关风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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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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