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财务指标 |
主板 |
创业板 |
净利润/营业收入 |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
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
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
股本总额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
可分配利润 |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净资产 |
无 |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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