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您与我公司签订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9.5条约定:“乙方有权根据被调出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证券流动性、市场风险、变现能力等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格,并按调整后的公允价格计算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和保证金可用余额。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信用账户内的证券公允价格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乙方未公告其公允价格,则采用市价计算证券市值。”
我公司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客户信用账户内部分被调出担保证券范围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证券启用公允价格调整机制。
相关证券公允价格调整完成后,我公司将按调整后的公允价格计算您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和保证金可用余额。如我司设置的证券公允价格低于市价,则该项调整可能导致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下降,敬请留意账户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行为产生的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