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参与债券相关认购及交易。债券认购及交易存在如下风险:
  一、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交易,合格投资者买入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公众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2.3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能继续买入该类债券,合格投资者继续参与该类债券认购及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大: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A级;
  (二)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等各类风险。您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四、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您造成损失。
  五、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可能导致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无法全部成交,可能给您造成损失。
  六、您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