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第9.2条、第9.3条约定,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和保证金比例进行批量调整,本次调整于2025年1月13日收市后实施,相应调整情况详见附件。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和保证金比例详见我公司网站融资融券公示信息(https://www.newone.com.cn/newonefront/finance-xx-bl.html)。
特此公告。
附件: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和保证金比例调整明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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