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期货 |  招商致远资本 |  招商投资 |  招商证券香港 |  English 官方微博 软件下载 登录web交易 财管计划 理财超市 网上招聘 营业网点实时行情

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18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01-14 10:54)

【正文】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市盈率、上市公司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并依据《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调入的标的股票,调整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425只,具体名单见附件1。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

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本次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范围的调整依据《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并综合考虑基金类型等因素进行,调整后本所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数量为16只,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的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会员单位应当持续优化融资融券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本通知自2019114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2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名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111日    

如果您不能打开pdf格式的文件,请您先下载PDF阅读器

【免责声明】

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行为产生的相应后果。